气瓶集装格(又称气体集装格)是用来将散装气瓶集束在一起的金属结构架,气体减压器厂家,要求结构紧凑,设计合理,重量轻,抗拉强度强。主要分为立式和卧式多瓶组气瓶集装格,可通过集格汇流排集中供应各类气体。该设备适用于集装供气和大规模用气的单位和用户,使之能便于叉车的叉装、吊车的吊装和车辆运输,以及工作场地的随时移动。气体集装格的氧、氮、氩气的工作压力是15Mpa,气瓶集装格一般按用户要求可以高压充入高压输出,也可高压充入经过减压器减压,氧气减压器,低压输出,该设备使用方便安全可靠,工作效益高,是目前国内受国外影响一种适时的新兴装置。本产品属氧气,氮气,氢气,空气,锡林郭勒盟减压器,惰性气体等钢瓶集装装置,有12瓶组,15瓶组,气体减压器,16瓶组,20瓶组等多种规格,可根据用户需要,设计制造特殊规格的气瓶集装装置。
*二章 一般规定
*六条 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
1.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气体;
2.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
3.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液化气体。
*七条 气瓶的压力系列如表1规定。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
表1(略)
*八条 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的压力限定值。
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得小于8MPa。
盛装毒性程度为较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的选用应适当提高。
*九条 气瓶的公称容积系列,应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
*十条 毒性程度为较度或高度危害气体的气瓶上,禁止装配易熔塞、爆i破片及其它泄压装置。
*十一条 气瓶的钢印标记是识别气瓶的依据。钢印标记必须准确、清晰。钢印的位置和内容,应符合本规程附录1《气瓶的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的规定。
*十二条 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和色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十三条 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改装记录等。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气瓶的产权单位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市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拥有的气瓶种类和数量。
*十四条 气瓶应**,如确实需要改装其他气体,改装工作应由气瓶检验单位进行。